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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同大學學生自治會副會長參選人產生辦法(本法自102年10月21日廢除)

一、目的:為使學生自治會副會長選舉順利完成,特訂定本辦法。
二、參選人產生方式:
1. 學生自組競選團隊推舉。
2. 系學會提名。
三、 參選登記方式:選舉公告後一週內先由學生自組競選團隊人選登記,若參選人數未達一人,再由學生自治會選委會通知選舉協辦系組之各系學會提名一人登記。
四、 選舉協辦系組順序:按系英文代號順序,三系臨時編一組 (九十四年八月起從[A,B,C]系組開始)。
五、 因故需同時辦理正副會長選舉時,選舉協辦系組提名順序以正會長優先。
六、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W-A1202-5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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