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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同大學產學合作成果發表會實施辦法
第一條 本校為展現與分享產學合作成果,特舉辦「產學合作成果發表會」,並訂定大同大學產學合作成果發表會實施辦法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 第二條 本辦法之「產學合作成果發表會」包含下列四類型產學成果:新進教師實習經驗分享、教師與學生深度企業參訪心得分享、各類產學合作與基礎案研究成果發表、學生職場實習成果發表競賽。四類型產學成果發表方式如下: 一、 新進教師實習經驗分享: (一) 參與對象:本校全體新進教師至大同公司或相關企業實習者。 (二) 應繳交文件:心得報告書、海報、簡報投影片。 (三) 獎勵:實習證明書乙紙。 二、 教師與學生深度企業參訪心得分享: (一) 教師深度企業參訪心得分享: 1. 參與對象:本校教師至大同公司或相關企業進行深度參訪者。 2. 應繳交文件:心得報告書、簡報投影片。 3. 獎勵:感謝狀乙紙。 (二) 學生深度企業參訪心得分享: 1. 參與對象:本校學生至大同公司或相關企業進行深度參訪者。 2. 應繳交文件:心得報告書、簡報投影片。 3. 評審:由「大同大學產學合作推動委員會」擇優推薦。 4. 獎勵: (1) 特優:每名新台幣3,000元與獎狀乙紙 (2) 優選:每名新台幣2,000元與獎狀乙紙。 (3) 佳作:每名新台幣1,000元與獎狀乙紙。 獎勵得從缺,實際名額依當年度預算調整。獲獎者,應參與後續全校性學生職場實習相關分享與推廣活動。 三、 各類產學合作與基礎案研究成果發表: (一) 產學合作成果發表: 1. 參與對象:依據「大同大學教師產學合作獎勵辦法」獲獎勵之本校教師,由「大同大學產學合作推動委員會」推薦,進行簡報分享。 2. 應繳交文件:簡報投影片。 (二) 大同大學基礎案成果發表: 1. 參與對象:基礎案計畫主持人。 2. 應繳交文件:海報。 四、 學生職場實習成果發表競賽: (一) 參與對象:本校學生於大同公司相關企業或非大同公司實習者,並獲各院推薦,各院推薦以3名為原則。 (二) 應繳交文件:成果報告書、海報、簡報投影片、Youtube影片。 (三) 評審: 1. 參加發表者應進行6分鐘口頭報告。 2. 依據繳交文件、口頭報告,進行綜合性評分。標準如下: (1) 內容 30%。 (2) 結構 20%。 (3) 實習體驗與心得 30%。 (4) 發表方式 20%。 (四) 獎勵: (1) 特優:每名新台幣10,000元與獎狀乙紙。 (2) 優選:每名新台幣6,000元與獎狀乙紙。 (3) 佳作:每名新台幣4,000元與獎狀乙紙。 (4) 特別獎:每名新台幣1,000元與獎狀乙紙。 獎勵得從缺,實際名額依當年度預算調整。獲獎者,應參與後續全校性學生職場實習相關分享與推廣活動。 第三條 本辦法所需經費由研究發展處得視需要編列之。 第四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|
| 附件檔案:
大同大學產學合作成果發表會實施辦法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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